有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推进落实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10月26日上午,海拉尔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何某某、胡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狩猎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官出庭公诉。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有助于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犯罪事实和证据细致讯问,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与辩护律师进行精准答辩,同时结合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依法有力指控犯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庭审,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公诉人庭审过程进行了全流程立体式监督。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直观感受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对公诉人的有力指控给予了充分肯定。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公开透明办案、助推司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通过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发挥,能够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同时也促使检察机关更加规范化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