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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0日在海拉尔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伟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在海拉尔区委和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海拉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稳步提升。

一、强化政治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检察事业初心,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4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将重大事项报请地方党委。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与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落实区委四项重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创卫”、“三清”、“棚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危害金融安全刑事犯罪,设立金融检察办案组,起诉1856。将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联合扶贫办制定《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扶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全员参与精准扶贫,派员长期驻村工作。以公益诉讼助力污染防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除垃圾7089吨、恢复河道自然环境及补植复绿1515亩。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党员突击队,全体检察干警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主动担当。严格按照区委部署要求,54天对4个小区实行24小时值守,精准防控。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44人,提起公诉33人,有效维护了海拉尔区防疫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2309检察服务升级版,实现窗口、热线、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对6件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强化科技引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搭起检民“连心桥”。引入检务机器人“旺宝”,提供智能化检察服务。

二、强化检察担当,确保全力推进地区平安建设

全力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93764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批捕260426人、起诉730932人。密切监检衔接配合机制,认真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全年审查起诉46人,在反腐败工作中持续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2019年底,批捕各类涉黑恶犯罪案件693人、起诉863人。成立领导小组和16个协调保障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大三长”、“小三长”专项工作会议,形成打击合力。紧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27”涉黑案件,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引导侦查取证、出庭支持公诉,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海区政法委汇报案件进展。赴8地讯问、5天批捕、44天完成审查起诉,确保检察机关快捕快诉。强化整改落实,针对三轮整改方案主动认领30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加大“打财断血”监督力度,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打网破伞”,向市、区两级监委及市院移送“保护伞”线索16条。

全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律师参与信访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接待群众来访105件,办理国家赔偿2件、刑事申诉2件、司法救助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建立信访维稳“四包一”机制,高度重视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大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无涉检越级访、进京访案件。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设立未检办案区,完善未检部门专业建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班子成员均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37次、受众1.4万人,发放普法手册2500余本

三、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守社会公平正义防线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延伸侦查监督触角,成立驻局检察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0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列席法院案件讨论,深挖抗诉线索,提起抗诉4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挥社区矫正远程监督平台作用,实现对社区矫正全程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9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5人,纠正脱、漏管3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民事检察监督新模式,通过召开案件研讨会、专家系列讲座等方式,发挥民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监督精品,通过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借助“外脑”等途径,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构建民事、行政监督新格局。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13件,同比增加6.9倍。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以科技助力公益诉讼,改造公益诉讼工作车,配置无人机直播系统,提高设备应用能力,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迎接全国政协汪永清副主席率领的代表团调研,得到各级政协委员充分认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回复整改率达97.6%,与10余家行政机关会签《加强协调配合意见》,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同比上升46.4%

四、强化改革效能,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坚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检察院改革要求,推行“六加二”模式,于五月底全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探索相邻院集中办案新模式。启用远程开庭和远程提讯完成395件刑事案件指控,同比上升88.1%,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4.67天。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和员额检察官轮案制,强化办案责任、明晰权力清单,员额检察官办案2065件(入额院领导办案299件)。

坚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职的重要保障。学习贯彻海拉尔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汇总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部署落实并认真反馈。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视察、建立微信群、订阅《检察日报》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常态化联系。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公开程序性信息2038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法律文书789份。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加大党的建设工作力度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做实“规定动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观看《尺度》等警示教育片。创新“自选动作”,打造“4+X”党建新模式,以微信平台撬动指尖党建。组织参观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加大“清单式”管理力度,运用检务督办系统,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高质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转作风、树形象,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以党建带队建,开展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的各类教育培训,集中培训791009人次,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能不断提升。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按照“全面、依规、从严”治党治检要求,强化检察办案环节约束监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准则条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梳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反馈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党组会,通过解决党组层面意识形态问题,推动全院意识形态问题的解决。建立《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问题清单》,细化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各位代表,2019年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多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海拉尔区委和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海拉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对标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更高的司法需求,检察机关仍需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细化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二是部分检察官专业素养距离检察工作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发展还不充分,监督的质效还有待增强。四是以党建带队建、用党务促业务工作模式仍需加强、细化。五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仍需强力推进。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海拉尔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准则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坚定不移维护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以强烈政治担当扫黑除恶,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三是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以打造国际化“三城”建设为统领,依法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度参与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惩治经济领域各类犯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将“依法治污”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为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坚定不移满足群众期待。做到法治自觉,坚持司法为民,自觉履行各项法律规定、法定职责。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服务群众渠道。自觉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时对外公布业务数据,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五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做到检察自觉,持续推进全面履职。强化刑事检察,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监检衔接,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落实精准监督,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加大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深化非诉执行监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提升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件。

六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依托内设机构改革成果,优化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动态管理和业绩考评机制,把“案·件比”作为重要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设专业化办案团队,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助推办案提质增效。

七是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整治“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持严管厚爱,提升专业素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海拉尔区委和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律术语及名词注解


1、“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2019212日,高检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工作落实。会上,张军检察长强调,2019年检察工作主题是“稳进、落实、提升”,关键是落实。

2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2018327日,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张军检察长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检察工作总要求。讲政治,就是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顾大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以法律监督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谋发展,就是善于观大势、谋大事,紧抓改革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重自强,就是重视学习、深化调研、勇于改革、从严治检,以过硬本领迎接新时代新挑战。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4、“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019117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以及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5、检务机器人“旺宝”:全面引入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可实现人机对话、法律咨询、单位介绍、案件办理情况、未成年人普法知识、外网预约律师阅卷、控告申诉、机器人导航等多项服务。

6、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17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提前介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9、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0、案件质量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11、虚假诉讼:指双方当事人以规避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利用合法的民事程序,恶意串通、虚构事实,致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调解书的行为。

12、案·件比:刑事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反映着一个地区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案、件分开,案即为“事”,也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件,“件”即为办理的法律程序,就是办案环节。举个例子,张三盗窃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环节十分顺利,中间不经历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这些程序的反复审查,张三盗窃案的案件比就是11,反映出该案办理质量效率效果优质,如果中间经历了上述的部分或全部环节,那么这个案件的案件比就为1x(>1)








数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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