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纠正深层次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促进诚信社会构建,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什么是民事虚假诉讼?
民事虚假诉讼,是指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独或者双方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民事诉讼法第112、113条所指的民事虚假诉讼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供虚假证据,骗取法院裁判文书,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或者不执行义务的行为,即串通性虚假诉讼。
这些案件为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3、存在法律或政策限制的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
4、以已经资不抵债或已经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
5、以正在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6、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诉讼主体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7、以物抵债案件
8、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套路贷”刑事案件等
这些情形为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
1、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2、适用审判程序错误
3、保全和先予执行违反法律规定
4、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5、违反法律规定送达等。
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来信来访
举报地址: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