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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呼防指字〔2020〕10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0年11月21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二、注意事项

2020年11月7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旅居史或本人虽未去过、但有两地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处置。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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