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以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为抓手,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2021年第二季度,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37件,其中4月记录报告25件,5月记录报告8件,6月记录报告4件。
下一步,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有力推动海晏河清司法大环境早日形成。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