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编制部门决算只包含一个单位,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以及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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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486.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91万元,增长6.74%,变动原因:2021年年中追加49万元奖励资金,年末追加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4万元,地方财政拨入退休人员经费28.64万元。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486.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93.91万元,增长6.74%,变动原因:2021年支出年中追加49万元奖励资金,支出年末追加的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4万元,地方财政拨入退休人员经费28.64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453.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0.56万元,增长4.35%,变动原因:2021年年中追加49万元奖励资金,年末追加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4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453.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60.56万元,增长4.35%,变动原因:2021年支出年中追加的49万元奖励资金,年末追加的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4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8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82.0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2万元;支出总计1,486.7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26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考录公务员较多,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增加,年终追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43万元,占98.07%;其他收入28.64万元,占1.9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94万元,占67.51%;项目支出481.62万元,占32.49%;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3.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53.4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6.80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奖励资金49万元;二是本年末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11人,追加经费24万元。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5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80万元,占66.86%;项目支出481.62万元,占33.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0.56万元,增长4.35%,变动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奖励资金49万元;二是本年末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11人,追加经费24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86.63万元,决算支出78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2021年1名退休干警职业年金做实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20万元,决算支出48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11人,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本年增加维修(护)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4.34万元,决算支出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2021年新考录公务员7人,因此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68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做实缴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31万元,决算支出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46万元,决算支出1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5.45万元,决算支出6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1.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45万元、津贴补贴381.99万元、奖金18.54万亿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9.34万元,卫生健康指出5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45万元。较上年增加3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考录公务员数量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随着地方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社保基数也随之提高,各项保险费用增加;公用经费13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60万元、差旅费1.96万元、租赁费1.70万元、培训费1.69万元、电费16.30万元、取暖费7.35万元、工会经费7.63万元、福利费9.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92万元,总体较上年增加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报预算时新考录人员还未考录,单位有人员退休以及压缩开支,响应相关政策号召。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6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7.6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6.2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21年我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办案,公车使用费用降低;二是车辆更新后,降低公务用车维护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符合因公出国条件的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05万元,用于购买新的公务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9.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公务用车实际使用状况报购入一台新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7万元,用于公务公车运行维护所发生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支出,车均运维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入公务用车一台,因此车辆保险,装修装饰喷涂警用标志等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流动,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4个,实施项目4个,完成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81.62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81.6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6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56万元,增长77.01%,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大型设备支出需要;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11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工程支出需要;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62万元,比2020年增加85.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线上采购开始以来我单位拓宽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弥补人员不足。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8万元,比2020年增加0.91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退休以及压缩开支,响应相关政策号召。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8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组织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效果较好,提高了我单位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管理水平,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执行数为10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为服务保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依然存在资金不够用,捉襟见肘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充分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01.00
|
101.00
|
100.75
|
10
|
99.75
|
9.97
|
其中:财政拨款
|
101.00
|
101.00
|
100.75
|
——
|
99.75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所需
|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为服务保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5
|
0.5
|
万元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经济效益
|
正向
|
大于
|
80
|
80
|
%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理案件的满意程度
|
正向
|
大于
|
97
|
97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97
|
|
2.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执行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用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缩短办案所用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79.00
|
103.00
|
103.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79.00
|
103.00
|
103.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工资、员龄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支出
|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用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缩短办案所用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制书记员人数
|
正向
|
等于
|
10
|
21
|
人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产生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
|
98
|
98
|
%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理案件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
|
97
|
97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形势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提高检察装备保障水平,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2021年开展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总预算10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执行1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用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缩短办案所用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面了解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的业务管理,资金使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评价范围为该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103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简便有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评价效率,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结合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9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值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共经历评价准备、评价实施、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三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阶段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并最终报送报告。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经费的保障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完成项目,该项目总体评价分数为100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表1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执行情况
|
10
|
10
|
100%
|
产出指标
|
50
|
50
|
100%
|
效益指标
|
30
|
30
|
100%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综合绩效
|
100
|
98
|
10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总预算为10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执行1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执行率较高,效果较好。
(二)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分值50分,得分50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产出指标主要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对二级指标中数量指标进行细化,按照实际单位聘用制书记员人数需求进行评价,实际完成指标值较高,产出指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分值30分,得分30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对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进行细化,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四)项目满意度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主要受理案件满意度,用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缩短办案所用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个别项目的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形成系统,成熟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二)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项目立项时,应加强内容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提炼核心绩效指标,注意指标表述应明确、具体、清晰,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两房”建设: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二十一)其他检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昕 联系电话:0470-832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