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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检察 | 小案连民心 履职护民生
时间:2026-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10月14日《检察日报》第12版整版报道


民生福祉,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系着检察担当。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将全方位推进“检护民生”工作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联合多部门共同托举困境儿童,监督程序瑕疵民事案件改判后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恢复商业街区盲道通行功能……一件件民生“小案”有力度、有温度、高质效地办结,书写了一份沉甸甸的检察为民答卷。


对困境儿童的温柔托举

【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看到小童(化名)的学习生活步入正轨,脸上笑容更多了,检察官终于安下心来。


今年3月,该院检察官在排查走访中了解到,正上幼儿园中班的小童跟着父亲、祖父母一起生活。小童出生仅8个月,母亲便外出务工,父亲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三级,无独立辨识能力和照料子女的能力,需常年住院治疗。小童生活困难,属于典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过深入走访调查,检察机关查实,小童的父母已于2025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其母长期拒不履约,现已再婚再育,无抚养能力亦无抚养意愿。小童所在家庭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家人常年因病举债,生活极度困难,小童处于无人监护、无人照料、生活困顿的危困情境。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容缺位,困境儿童的苦难不容忽视,一次监护失守就可能影响孩子一生。”小童无依无靠、生活窘迫的处境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经翔实调查取证、严谨法律论证,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提出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的检察意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小童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童的祖母为合法监护人,从法律层面补齐监护短板。


今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在那达慕会场开展普法活动。


为彻底解决孩子生活困难、教育缺位等问题,该院主动延伸履职触角,启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针对小童属于困境儿童专项重点救助对象的实际,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同时,积极联动民政、教育、残联、农业农村、妇联、关工委等多家单位,对小童的生活予以全方位支持。民政部门依法认定小童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向其发放生活补贴,落实医保、意外伤害保险;教育部门全额免除其保教费用,安排专人跟踪监控其成长情况;妇联、关工委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常态化开展隔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残联等部门同步落实助残补贴。“孩子还小,我们会一直照护着。”办案检察官说,“对困境儿童的司法救助绝非简单提供资金帮扶,而是以法治之力对其施以温柔托举。救助从来不是一次性办结的工作,检察机关多一分坚守、多一分担当,困境孩子的未来就多一分希望、多一分光亮。”


18万元养老钱失而复得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


前不久,68岁的王大爷再次来到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致谢。


王大爷的老伴身患帕金森病久治不愈。多年来,他带着老伴辗转求医耗尽积蓄,无奈病情仍在恶化。2020年10月,彭某通过熟人结识王大爷后,利用其求医心切的心理制造了一场骗局。他谎称自己认识能以远程发功治愈疑难病症的“气功大师”申某,并安排申某与王大爷微信视频连线。连线过程中,申某故作高深地展示“功法”,吹嘘“隔空治病”能力,承诺王大爷只要支付20万元,其老伴的病就有得治。绝望中的王大爷信以为真,不顾家人阻止,转给彭某20万元。当然,申某的两次远程“发功”不会有任何治疗效果,王大爷的老伴最终离世。王大爷向彭某索要钱款时,彭某百般推诿,仅退还2万元后便音信全无。王大爷发觉上当,于是报案。


2025年3月,公安机关将彭某涉嫌诈骗案移送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右岸检锋”办案团队将其列为民生重点案件,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主办。办案检察官严谨梳理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精准锁定诈骗事实,依法追诉漏犯申某,并耐心释法说理,阐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最终,彭某和申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18万元钱款顺利返还王大爷。经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彭某、申某定罪量刑。


据了解,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右岸检锋”品牌创立以来,始终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犯罪,推动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致力于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针对王大爷被骗一案暴露出的老年群体防骗短板,“右岸检锋”办案团队延伸检察职能,今年先后3次联合公安、社区开展“法治护老”专项普法活动。检察官深入社区、广场、老年活动中心,以“接地气”的语言讲解常见骗局的作案手法与防范技巧,提醒老年群众提高警惕,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与子女沟通或咨询相关部门,切勿盲目转账。


监督法院改判后还有“文章”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通过类案监督,既纠正程序违法,促成实体改判,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帮助银行补齐了管理短板。”近日,谈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前不久办结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该区人大代表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2025年11月,海拉尔区检察院在开展小额诉讼专项监督过程中,依托裁判文书检索开展类案研判,发现一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涉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可能存在程序违法问题。该院办案团队立即锁定该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今年8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带领孩子们体验模拟法庭。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调阅卷宗、实地走访案涉银行,查明相关案件多为缺席判决,且部分案件在标的额审查、当事人程序约定等方面存在法律适用瑕疵。2025年11月,针对案件标的额超出小额诉讼规定的上限、未经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权利告知不规范等三类问题,海拉尔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对程序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下达补正裁定;对实体问题裁定启动再审程序。截至今年3月,已有3件案件经过再审改判。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其本意是‘简案快审’,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定适用条件。错误适用该程序,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我院对相关案件程序违法情形的监督纠正,维护了程序正义与当事人基本诉权,彰显了程序正义对实体法律实施的保障,推动民法典精神在民事审判中得到精准贯彻。”办案检察官表示。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用心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案涉银行诉讼代理人管理缺位、合同文本不完善等问题,海拉尔区检察院向该银行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合规意识,补齐内部管理短板,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案涉银行按照整改要求开展专项核查,现已完成全面整改。


保障公民权利及时“归位”

【扎兰屯市检察院】


“我以为自己还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根本没敢想去投票。”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检察官一直记着村民老刘的这句话,一场关乎公民政治权利、基层民主和法治尊严的“监督接力”已经圆满作结,而检察机关追求公平正义的履职脚步将永不停歇。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了针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的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扎兰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梳理辖区数据时发现,村民老刘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已届满,相关执行档案中却未见“期满书面通知”的记载。“公民的权利不能‘静默’。”检察官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他们翻阅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出监鉴定表,走访辖区派出所调阅重点人员监管档案,事实逐渐清晰:老刘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于2024年7月届满,但因未能及时送达书面通知,他本人和村委会均误以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


今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司法救助对象。


“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即恢复,不附加任何条件。保障这一权利及时‘归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扎兰屯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执行环节的信息衔接存在不畅,导致公民权利未能及时落地。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监督意见,明确指出应当依法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并建议对辖区同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对恢复老刘的政治权利进行书面宣告,送达法律文书。2026年6月,该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随后,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扎兰屯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专项排查,协同搭建信息共享、衔接配合平台,补齐刑罚执行流转中的衔接短板,从制度层面堵塞执法漏洞,确保“期满即通知、通知即恢复”成为常态。


在今年7月扎兰屯市检察院举办的“刑事执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对该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分享,通过以案释法直观展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引导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公民政治权利保障。


视障群众出门心里踏实了

【阿荣旗检察院】


近日,面对回访的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检察官,当地一位视障群众表达了对盲道整改工作的认可。


近年来,阿荣旗核心商业街商业氛围浓厚,人流、车流持续增多,群众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有效缓解商圈停车压力、盘活道路闲置资源,相关职能部门沿街增设机动车停车位,极大便利了周边商户经营和群众日常出行。但在项目规划与施工过程中,新增停车位未充分兼顾无障碍通行功能,直接压占、截断原有盲道,造成街区无障碍通行线路中断,破坏了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完整性、连续性,威胁视障群体出行安全。


盲道是视障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础性设施,更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精细化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阿荣旗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获取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今年2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深入相关商圈沿街路段开展实地核查,逐一摸排问题点位,细致固定现场影像、书证等相关证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精准界定行政监管及建设主体责任,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推动源头治理筑牢事实基础。


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今年3月20日,阿荣旗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道路规划、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兼顾商圈便民停车需求与特定群体无障碍出行权益,全面排查整治盲道被阻断、占用隐患,消除特定群体出行安全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认领问题,积极推进整改,科学优化街区整体空间布局,以标准化热熔工艺对受损、中断盲道进行重新规范铺设,全面恢复涉案商业街区盲道通行功能,实现盲道全线连续畅通、标识清晰规范。不久前,阿荣旗检察院联合该旗残联开展专项整改“回头看”,实地核验整改成效,确认问题“清零”。


推动散装柴油销售有序登记

【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


日前,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采访时,听该院检察官讲述了一起特别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4月,该院在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件中发现,辖区部分加油站对散装柴油销售疏于管理,未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及用途,导致散装柴油销售流向脱离监管,埋下严重隐患。“散装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销售环节不核验身份、不登记数量和用途,油品流向脱离监管,极易被非法储存、违规使用,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检察官解释道。


“安全生产事故具有突发性,等事故发生再追责补救是下策,上策是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也是检察机关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为消除风险隐患、压实监管责任,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今年5月8日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辖区加油站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规范散装柴油实名登记、台账留存、溯源管理工作,同时联动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和安全培训,明确管控标准、登记要求及违规法律责任,提升从业人员合法经营意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通过部门联动排查、现场督导整改、以案释法宣讲、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推动辖区加油站从安全巡检、员工培训、设备维护等方面立行立改。


以检察建议为依托,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推动织密安全防护网,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前不久,该院检察官回访某加油站,该站点负责人由衷感慨:“有序登记,溯源可查。现在散装柴油销售严格登记,不仅排除了安全隐患,我们经营也更规范了。”


偏执,在一次次沟通中一点点消融

【陈巴尔虎旗检察院】


近日,面对回访的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检察官,当事人刘某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的心结已解。


3年前,刘某因邻里纠纷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生效,刑罚执行完毕,刘某心里的疙瘩仍未解开。在他看来,相关部门出具的对方当事人轻伤害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公正”,让自己无辜背负罪名、身陷囹圄。满心委屈与对子女前途的焦虑交织在一起,今年1月,他向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当着接访检察官的面,他情绪激动。


“邻里矛盾加上一时冲动,酿成一场民转刑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心结未解,现在如果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结论,只满足于走完法律程序,当事人心中怨气得不到疏导,矛盾有可能持续激化,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基于这一认识,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领导包案制,由院领导主办此案,同时向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汇报。两级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全面复核案件,逐卷梳理全部证据材料。经过对全案严谨细致的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涉案伤情鉴定意见检材真实、程序合法、结论客观真实,刘某提出的鉴定意见虚假、结论不公申诉理由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


法律层面的结论已经清晰,但办案检察官深知,一纸结论很难化解当事人积压已久的执念。为此,今年4月以来,检察官多次带案走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鉴定标准、检材流程、案件裁判逻辑掰开揉碎讲给刘某听,耐心回应他对法医鉴定的种种疑问。同时,检察官还把释法说理向刘某家人延伸,争取到刘某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借助其亲人的力量合力解心结。


一次上门沟通没有效果,那就再去一次。当事人心里不痛快,那就耐心倾听他的委屈。多次情理兼顾的沟通劝导,一点点消融刘某内心的对立与偏见。他慢慢愿意正视客观事实,逐渐认识到自己认知上的片面与固执。今年5月,刘某终于彻底想通,不再质疑鉴定意见的客观性,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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