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西南宁召开第二十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下称“理论年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场延续了二十余年的理论年会之约,今年将主题聚焦“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多位与会专家认为,这一主题对深入把握检察监督的法治规律、法治内涵、法治要求,深入阐释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等,具有重要意义。
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西南宁召开第二十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
【关键词:法理基础、实践路径】
应勇检察长强调,深入研究阐释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等,推动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权。
记者手记
检察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持续引领检察监督理论和实践丰富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十四五”时期,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引领人民检察事业稳步向前。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又恰逢《意见》印发5周年,本届理论年会的召开,意义尤为特别。
理论年会上,应勇检察长强调,深入研究阐释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等,推动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权。对此应如何理解?
检察机关法定职权是检察监督的重要抓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这些检察职权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基本职能。
也就是说,对各项检察职权进行研究阐释,要遵循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在逻辑,深入研究阐释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等,深入体悟政策演进背后的时代精神,善于从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把握强化检察监督的历史纵深,推动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权。
【关键词:打基础、固根本、增后劲、利长远】
应勇检察长强调,检察理论研究必须着眼着力于打基础、固根本、增后劲、利长远,助力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记者手记
推动检察监督实践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
在本届理论年会上,应勇检察长强调,检察理论研究必须着眼着力于打基础、固根本、增后劲、利长远,助力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这也意味着,当检察履职的场景越来越复杂,要答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张必答卷,思考如何让理论滋养实践,让实践反哺理论,一体推进检察监督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是关键一环。
在研讨环节中,数位检察人员的发言均提及理论研究与制度完善,而专家学者的发言里则频频出现检察实务热词。这恰恰是一体推进检察监督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的生动体现。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实践为导向深化检察监督理论研究,尤其是加强对检察监督基本概念、性质定位、工作规律、制度体系等研究,积极回应检察工作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有助于为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提供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检察办案人员如果能够以办案带动理论研究,根据不同业务数据表征的升降变化等,发现阶段性、前瞻性、趋势性原因和问题;以理论研究促进办案,结合理论研究,对完善检察监督实践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实现检察监督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的“双向奔赴”,二者将会更具生命力。
来源:检察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