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遴选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要求
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二、代理内容
1.承担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即:采购招标前期准备策划、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接收投标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起草评标办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发布及中标通知书发放、主持或协助业主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协助解决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工作。
2.按照国家或地方政策,如遇项目终止或不实施等情况,该遴选结果相应作废,合同自动解除。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可最多再续签2年。
四、资格及条件
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代理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五、报价文件内容
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收费标准(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报下浮率)。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书。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
4.服务方案及类似业绩
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0日)
纸质版文件送达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306办公室
联系人:崔玉生
联系电话:0470-8325009,15049546666
七、遴选规则
采购代理机构在满足资格条件下,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八、本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