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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6-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关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遴选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要求

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二、代理内容

1.承担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即:采购招标前期准备策划、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接收投标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起草评标办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发布及中标通知书发放、主持或协助业主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协助解决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工作。

2.按照国家或地方政策,如遇项目终止或不实施等情况,该遴选结果相应作废,合同自动解除。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可最多再续签2年。

四、资格及条件

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代理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五、报价文件内容

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收费标准(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报下浮率)。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书。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

4.服务方案及类似业绩

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0日)

纸质版文件送达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306办公室

联系人:崔玉生

联系电话:0470-8325009,15049546666

七、遴选规则

采购代理机构在满足资格条件下,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八、本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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